一、 关于项目库操作权限
(一)各级发改部门仅对本级PPP项目实施操作,可以统计和查询下级入库项目。目前,暂不能也不需要通过PPP项目库向上级发改部门推送项目。
(二)PPP项目各阶段信息(含“一、基本信息”、“二、实施方案编制”、“三、实施方案审查及确定”、“四、社会资本方遴选”、“五、合同签订”、“六、项目建设与运行”、“七、项目移交”、“八、专项支持政策”、“九、不列入项目库”)主要由项目单位填写,同级发改部门可补充相关信息。
(三)各级发改部门对本级PPP项目各阶段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通过”按钮。发改部门点击“通过”后,项目单位无法修改项目信息,需发改部门同意且依次从后向前点击“取消通过”按钮至要修改的阶段后方可修改。如,PPP项目信息已填写至“合同签订”阶段,且经发展改革部门通过,要修改“实施方案编制”相关信息,需要向发改部门申请,发改部门依次点击“合同签订”、“社会资本方遴选”、“实施方案审查及确定”、“实施方案编制”阶段的“取消通过”按钮后方可修改。
二、关于具体指标操作
(四)PPP基本信息中“是否已完成项目必要性论证”是指是否批复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项目核准和备案。如果已经完成必要性论证,需要在“前期工作”栏填写相关信息,在“是否完成项目必要性论证”中选“是”。
如果尚未完成PPP模式必要性论证,请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履行有关手续并在PPP项目库中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在各地规范核查工作结束时,仍未完成PPP模式必要性论证的,一律在“是否完成项目必要性论证”中选“否”,并在“不列入PPP项目库”中勾选原因。
(五)PPP基本信息中“是否完成PPP必要性论证”是指以适当的方式,论证了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如果选“是”,则在“PPP必要性论证内容”中选择相应选项。
三、关于《通知》附件项目信息汇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PPP项目库规范核查促进PPP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8]708号)附件要求填报的项目信息可通过以下操作在PPP项目库导出。其中:
“一、规范核查后项目变化情况”。“(一)纳入规范核查范围的项目”在开始开展规范核查工作时,通过PPP项目库中选择储备时间(2014年11月16日-2018年5月31日),点击“查询”,通过“报表打印”导出。“(二)规范核查后项目”在本次规范核查工作结束后,通过PPP项目库中选择储备时间,点击“查询”,通过“报表打印”导出。
“二、重点推进项目”。在PPP项目库中选择储备时间,在“PPP阶段”中勾选“实施方案审查及确定”、“社会资本方遴选”“合同签订”,点击“查询”,通过“报表打印”导出。
“三、暂不能入库项目”。在PPP项目库中选择储备时间,在“PPP阶段”中勾选“不列入PPP项目库”,勾选原因,点击“查询”,通过“报表打印”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