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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榆树市妇幼保健院欠债、超标准盖办公楼与违规买居民楼用做办公楼 已办结
2015-09-07

举报榆树市妇幼保健院欠债、超标准盖办公楼与违规买居民楼用做办公楼

举报吉林省榆树市妇幼保健院在原有建筑办公面积超标准的情况下,违规购买居民住宅楼用做办公楼,现在还要欠债及超标准新建办公楼。

违法事实 

1、吉林省榆树市妇幼保健院现有办公楼是二00八年新建办公楼,现有使用面积为5000多平方米,现有办公楼面积已经超出标准,办公楼的七楼可用面积500多平方米已经闲置弃用三年多时间。医院内部科室设置规划不合理。

2 在此基础上,榆树市保健院与二0一三年又违规购买了五个单元(面积500多平方米)的居民住宅楼用做办公楼(价值170多万元)

3 为扩大建筑面积欺骗上级,虚报编制人数(榆树妇幼保健院编制数实为40人,虚报为230人).在办公面积超出标准且存在大面积闲置弃用可使用办公区的情况下,榆树市妇幼保健院竞然还要欠债及超标准盖新办公楼。榆树市妇幼保健院现正筹建的新办公楼一期使用面积达10000多平方米。严重超出国家标准。

4 、医院整体搬迁到新址全部投入要8000多万元,负债将达4000多万元。此外在二0一一年至二0一四年购买医疗设备共计支出400多万元.很多设备闲置不用,浪费大量资金。

举报违法依据

1、国家四部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严格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的紧急通知》(发改社会[2012]3412号)。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大力创新体制机制,从源头上制止新债。各地方发展改革、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和大型设备购置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实行新债责任制追究制,坚决制止借债建设行为。

2  0一二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规划提出,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的和应履行的职责,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3、《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   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

妇幼保健机构保健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应按省级65平方米/人、地市级70平方米/人、县区级75平方米/人确定(人指编制人员)。  提供住院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宜按照50平方米/床(床指编制床位)的建筑面积指标增加相应的住院及与之配套的医技、后勤保障等用房。

(保健住院用房包括出入院办理、病房、病人活动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住院医生办公室、值班室、会诊室等用房。与之配套的医技用房包括营养厨房、手术室、病理科、产房、分娩室等,以及由于检查量增加所增加的检查用房)

榆树市妇幼保健院以妇幼保健为主要职能,现在所处位置是城市中心,辅射城区较广,方便广大群众接受妇幼保健服务。现欲搬迁的新址位于市区边缘,远离城市中心,交通不便利,不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给群众就诊带来极大的不便。

4 0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规定: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超规模、超标准和举债建设的地方和机构,严肃追究政府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综上所述:榆树市妇幼保健院的行为违规、违法。请上级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制止及查处。

                吉林省榆树市妇幼保健院全体职工

                         0一五年九月

 

 

 

 

您好:

    该项目建设未使用省预算内资金,也未经我委申请过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审批权限在地方。举报信中提出的“榆树市妇幼保健院违规、违法行为”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