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起草了《关于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登录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jldrc.gov.cn)首页“意见征集”专栏,进入“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栏目,提出意见建议,或发送传真至0431-88906234。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解读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