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5号),我委会同中省直相关单位研究起草了《吉林省〈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修改意见连同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征求意见时间从2025年9月22日起,到2025年10月16日结束。
邮箱:jlsfgwjmc343@163.com
附件:1.《吉林省<国家话费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吉林省<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初审:赵 徽
复审:徐 强
终审:戴丽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