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主题: | 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 |
咨询人: | 董* |
咨询时间: | 2016-03-09 |
咨询内容: | 长春市企业在香港拟发行债券5-8亿美元,需履行哪些手续?政府文件依据有哪些?可否可以通过境外发债取得资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境内其他企业的在境外发行的债券? |
回复内容: | 企业发行外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信用记录良好,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状态。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需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包括: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企业发行外债主要依据2015年9月14日国家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文件。 可以在国家发改委的网站上查到此文件,其他问题可直接向国家发改委进行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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