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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         购房中介收取费用
咨询人:     管*
咨询时间:         2019-07-31
咨询内容:         

在长春购房,中介费用房款总价2%给中介,代办证代理费用4000元给中介,评估费用房款总价 千分之三 中介代收。很想知道,物价局取消了,物价谁管呀,这些款的价格是中介定的,还是国家有规定呢?比如评估费用,给银行,还是给中介,还是给第三方? 老百姓花钱都不知道花哪去了,评估报告也看不见,真的是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管管,让咱么老板姓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花在该花的地方,干啥一趟没少跑,都说消费透明化,我真心没觉得哪透明,就知道人家给我要钱,我得给人家。不给我这房子不就买不成了吗,所以麻烦且辛苦各位领导。

回复内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济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89号)要求,我省房地产经济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中介服务机构接受自愿委托,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合同。如房地产主管部门、中介服务机构、银行等机构存在强制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只收费不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建议您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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