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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         买了新能源车后,物业却不允安装充电桩
咨询人:     王*
咨询时间:         2020-07-21
咨询内容:         1.国家推行十三五,为了节能减排,提倡新能源,买新能源车还给补贴。
2.2020年7月我购买了一台宝马530LE新能源电动车,我住在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万达江畔华城D区(2019年7月交房),也购买了停车位(车位号:F200,2019年10月交成位),但是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遇到了阻碍,电业局需要得到之平物业允许才能来安装充电桩,但是之平物业以安全消防为理由,不允许安装充电桩,我说让他提供不允许的问题件,物业不予提供!(江畔华城D区物业经理梁艳),请国家找相关部门给予积极协调。市民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且买了车得不到政策的落实,买了新能源汽车,却开不了,充不上电,只能放着看!请相关部门给与帮助协调
回复内容:         充电桩相关政策不在我委职责范围,建议咨询省能源局。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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