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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         吉省价经字[2002]22号是否作废
咨询人:     李*
咨询时间:         2022-05-10
咨询内容:         你好,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发布吉林省建设项目3000万元以下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经字[2002]22号在网上找了好久都没找到,请问是否作废,如未作废,发一份该文件的电子版。
回复内容: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下发部分省级定价权限,放开部分定价项目及废止相关文件的通知》(吉省价综【2015】215号)规定,《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吉林省建设项目3000万元以下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经字【2002】22号)已经废止。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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