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主题: | 吉省价经字[2002]22号是否作废 |
咨询人: | 李* |
咨询时间: | 2022-05-10 |
咨询内容: | 你好,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发布吉林省建设项目3000万元以下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经字[2002]22号在网上找了好久都没找到,请问是否作废,如未作废,发一份该文件的电子版。 |
回复内容: |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下发部分省级定价权限,放开部分定价项目及废止相关文件的通知》(吉省价综【2015】215号)规定,《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吉林省建设项目3000万元以下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经字【2002】22号)已经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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