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吉省价格﹝2017﹞208号)
时间:2017-10-24 1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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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清洁供暖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予以贯彻落实。
附: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
吉林省物价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