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局,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59号)要求,将省级电网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的目录电价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的输配电价每千瓦时1.62分钱,趸售电价相应调整。(具体价格详见附件)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服务企业,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政策及时得到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件: 1.吉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2.吉林省电网趸售电价表
3.2017-2019年吉林电网输配电价表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