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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供热成本及热表计量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
时间:2011-07-04 09:43: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吉林省物价局

 


 

 

关于开展全省供热成本及热表计量

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010年至2011年度采暖期已经结束,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全省供热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供热成本变动情况,以及各地开展热表计量工作的进展情况,省物价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供热成本及各地推行热表计量工作进展情况的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调查的主要内容

  1、各市(州)、县(市)物价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供热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大城市供热企业较多,全面调查存在一定困难的,可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供热企业进行调查),认真填报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采暖期,供热企业供热成本的变动情况,具体详见附表一;供热企业基本情况及实施热表计量有关情况,具体详见附表二。

2、在各供热企业填报供热成本变动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县(市)物价部门统一汇总后,填报当地平均供热成本调查表,具体详见附表三。

3、委托有以热电联产热源的市县物价部门,组织所辖区内所有热电联产企业,填报热电联产电厂供热成本调查表,并经认真审核后报省物价局,具体详见附表四。

4、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供热计量价格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省价格联[2010]197号)下发后各地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开展了热表计量工作?是否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开展热表计量的供热面积有多少、占多大比重?开展热表计量的热用户实际热费的负担情况,开展热表计量还存在哪些问题?对《关于实施供热计量价格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有哪些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应对2011年至2012年采暖期煤价上涨有哪些具体措施,是否有调整销售热价的计划?以及对加强本地乃至全省供热价格管理,完善相关供热价格管理政策有哪些意见和建议,也请形成书面材料,随调查表一并上报。

二、几点要求

1、本次调查涉及所有供热企业和热电联产的企业,工作量比较大,各地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要责成有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

2、本次调查对所填报的数据要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注意表间的数据关系和具体的计量单位,对数据出现奇高或奇低的要说明理由,由于我们调查的是采暖期的相关数据,还要注意与财务决算年度数据的衔接和换算。

3、请各地于8月1日前将调查结果及文字材料(表格以Excel格式、文字以Word格式)上报省物价局价格一处(以电子邮件上报至firstcxb@sina.com

联系人:陈兴博   电话:0431-88505017

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

邮政编码:130061

如需要调查表格电子版,请到吉林省物价局网站下载。

 

 附:一、市、县(市)供热公司供热成本调查表

二、市、县(市)供热公司基本情况及热表计量调查表

三、市、县(市)平均供热成本调查表

四、市、县(市)热电联产电厂供热成本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2011年供热成本价格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