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协调各类城市发展和改善城乡空间结构的最新要求。
传统的城镇化是重物轻人、城乡分割、规模偏小、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薄弱的粗放型城镇化,是城乡二元结构形式的“乡镇”。而新型城镇化强调的是“以人为本”,把人作为第一位来考虑的理性发展,是要缩小城乡和地区发展的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加强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体系是十分必要的。2013年,省民政厅为提升吉林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城乡的能力,认真进行调研和论证。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先后协助完成了扶余撤县设市和设立兴街道、育才街道、联盟街道、士英街道和铁西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及三岔河镇政府驻地迁移;帮助完成延吉市朝阳街道更名为进学街道办事处,及进学、公园、新兴、建工4个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完成长白县十二道沟乡、梅河口市湾龙乡和杏岭乡3个乡的撤乡设镇工作;协助磐石市阜康街道完成区划调整等工作。不仅为积极优化城乡发展空间结构提供有力支撑,提高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也为推进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
来源自: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