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预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资金管理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稳定商品、服务价格以及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拟订全省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布地方定价目录,拟订涉及宏观调控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价格综合性文件;负责全省教育收费政策制定和教材价格管理;负责农产品价格管理;负责涉税、涉纪检监察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和涉案财产价格鉴定;负责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和价格认定复核。
价格综合调控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张建川
联系电话:8890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