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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处
价格管理处
处室职能
价格管理处工作职能
负责商品价格管理;拟订商品价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拟订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和管理、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相关行业和企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指导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本省与邻省之间
、省级业务部门之间、市(州)之间和市(州)与部门之间的价格争议。
价格综合调控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屈文澈
联系电话:
88906656
办公地址:
省政府办公楼
004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