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制的意见》(吉厅字[2013]25号),省发改委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制定了落实方案,机关副处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直属单位及所属企业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省发改委代管的国有企业班子成员中的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签定了《省发改委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制书》,对带头严格遵守党政机关经费管理规定、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公开承诺。通过公开承诺,进一步促进省发改委党员领导干部转变作风,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