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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五型”机关建设标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3-28 15:11: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吉直党发〔20149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巩固扩大省直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推动全省改革发展上贡献新的力量,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工作会议部署和《关于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的意见》(吉直党发〔20141号)精神,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省直机关工委制定了《省直机关“五型”机关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工委办公室。

 

                                             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13


 

省直机关“五型”机关建设标准(试行)

 

坚持以“服务型”机关建设带动“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

一、服务型机关建设标准

1.服务意识坚定。领导班子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自觉把服务作为机关工作的价值取向和主要任务,带头把管理型思维转变为服务型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中。机关全员有公仆意识和现代政府治理理念,没有“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现象。

2.服务载体务实。围绕单位职能、岗位特点开展服务活动。窗口单位普遍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自觉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志愿服务,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富有特色、实效明显,受到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3.评价机制科学。建立了基层、群众、服务对象评价机制。办事程序公开透明,便民服务实现全天候,便民措施达到具体化。建立服务网络,群众反馈信息渠道畅通。

4.保障机制健全。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帮扶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承诺践诺、党组织关爱党员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机关干部服务能力、服务作风得到充分体现。

5.服务成效显著。业务工作达到基层满意、群众满意、上级满意、同行认可,基层、群众、服务对象评价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窗口服务工作获得国家或省级表彰奖励,在国内同行业排名位次靠前。有典型成功案例,绩效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档次。

二、学习型机关建设标准

1.规划明确具体。有具体的安排部署,有确切的学习内容。党组(党委)定期研究学习型机关建设情况,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定期向干部职工推荐学习书目、为干部职工购买学习书籍。

2.制度措施健全。有“考学”、“督学”制度,坚持把学习成效作为干部评先、晋职()的重要依据。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党支部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年底向工委报送本年度学习情况和下一年度学习计划。有各类学习典型,学习氛围浓厚。

3.学习载体丰富。充分有效运用“卫星图书馆”、数字阅读联盟、学习网站等载体,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形成独具特色的学习品牌。

4.学习效果明显。每人年阅读书籍不少于10本(报刊、网络学习等10万字按一本计),日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轮(培)训达到100%,在上级统一组织的学习测试中成绩优秀。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得到上级部门肯定和推广。在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上,受到省领导肯定。

三、创新型机关建设标准

1.创新氛围浓厚。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创新工作,在机关形成了领导带头创新、部门合力创新、全员参与创新的浓厚氛围。创新思路开阔,工作谋划和推进体现改革思维、法治思维、现代思维。创新工作有部署、有内容、有检查、有总结。

2.创新机制完善。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运作规范、监督有力的机关运行机制。改变传统的部门工作模式,充分利用、借鉴现代化办公技术和手段,创新或完善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效率效能、推动工作落实的方式方法。建立起提升创新能力、推出创新成果的内部考评机制。

3.创新成果突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省重点、行业难点、社会热点和机关工作特点开展集中攻坚和创新,每年至少推出一项创新举措并取得较大进展。创新工作特色鲜明,单项创新工作形成品牌,得到省委省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推广,每个处室每年1项以上创新案例或提出1条以上创新建议。

四、效能型机关建设标准

1.绩效管理成效突出。深入推行绩效管理,建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强化过程管理和年终考评,把考评结果与评价工作、奖励惩戒、提拔使用干部有机结合,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导向机制,内部绩效管理工作得到主管部门和干部群众充分肯定。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良好以上档次,且近三年曾被评为优秀档次。

2.行政行为规范有序。在服务、审批、执法等履职过程中,依法行政,年度内无有效投诉和被查处通报的违法违纪行为。机关内部管理、监督、检查等基本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效突出。严格财务预算管理,进一步节俭办公经费,年度经费使用管理无违规行为。

3.机关工作务实高效。强化职责意识和效率意识,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民服务中得到群众充分肯定,服务对象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加快电子政务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工作落实效率效果得到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充分肯定。

五、廉洁型机关建设标准

1.廉政教育载体明确。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办法,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

2.党内监督制度完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健全。推进“五权”建设,排查廉政风险,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等制度。

3.作风建设措施有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树立“三严三实”优良作风,弘扬“六种风气”,重点整治“四风一顽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随时进行廉政警示、提醒、监督和检查。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现象。

4.廉政建设效果明显。三年内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案件,处级以下干部无犯罪或重大违纪案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纪工委转办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回音。没有压案不查和有案不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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