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省民营经济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吉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8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邮件发至:jlsfgwmyjj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吉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二、信函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处(邮编130051),请在信封上注明“《吉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吉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初审:史云凤
复审:赵程华
终审:易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