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工作职责
  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并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2018年机构改革后,不再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付兴丰

  联系电话:88904586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