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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协调处
能源协调处工作职责

  统筹全省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省能源管理综合平衡和协调;研究提出全省核电发展战略;拟定核电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省核电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核电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与国家核电建设相关部门的衔接与协调,按规定履行工作程序;承担省核电项目建设推进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