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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9 15:10: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工信、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能源、供销部门,各铁路运输单位,长春海关各隶属单位,各有关企业: 

  国家高度重视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135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地方、部门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照国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管厅       省能源局 

  省供销社     各铁路运输单位 长春海关各隶属单位 

  20211018 

关于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