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国教督办[2015]4号),决定从2015年起在全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这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的正式建立。6月18日,我省长春市南关区、吉林市龙潭区、四平市铁东区、辽源市东丰县、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市前郭县、白城市大安市作为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样本县,统一接受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吉林省教育学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作为本次吉林省监测工作的责任主体,依靠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的全力配合,有序开展并圆满完成了今年我省国家监测的数据采集工作。
本次监测的内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质与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监测的对象为:2014-2015学年度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样本校校长及2014-2015学年度四年级和八年级的数学、体育和班主任教师。我省每个样本县选取20-24个样本校,每个样本校抽取30名样本学生。监测目的是准确把握义务教育的质量现状,科学诊断义务教育实施中的问题及其影响因素,为义务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并通过监测结果,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观和教育质量观。
为了确保国家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监测中心将工作重点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吉林省教育厅对此次我省的国家监测实施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厅长办公会集体审议了由我中心制定的“2015年吉林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5月4日,在我院召开了由孙鹤娟总督学及教育厅督导办相关领导、样本县所在市(州)教育局督导室相关负责人、样本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布置说明会。在会上,孙鹤娟总督学做了动员讲话,中心负责人蔡京玉对监测工作进行了整体布置。二是提供保障,注重培训。由我中心和省督导办出面向省财政申请专项经费,各样本县财政配套资金,用于此次国家监测的相关费用。5月-6月,由中心的梁凯毓和房健老师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对7个样本县近2500名考务人员进行了信息上报和测试流程与规范培训会。6月10日,我中心和省督导办共同召开了省级视导员培训会,对14名省级视导员进行了视导工作培训。三是巡视检查,全程监督。6月15-17日,为保证监测准备工作的查无遗漏,我中心向每个样本县派出两名省级视导员,对所有样本校的准备工作进行逐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8日当天,视导员对测试现场的秩序和考试纪律进行巡视,保证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针对我省的实际情况,我中心创造性地开展了实施工作。一是采用双视导员制。由样本县(市、区)所在市(州)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视导员,由省督导办和中心工作人员担任副视导员,负责样本县(市、区)监测实施工作的指导、视察和监督。双视导员制在省、市、县、校多级联动体系中起到了上下承接的作用,显示出了良好效果。二是制订实施工作评估框架。我中心在组织工作中引入了评价机制——制订并使用《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吉林省样本县组织工作评估指标框架》,综合评价各样本县国家监测各项工作的组织情况和完成质量,为相关评选工作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依据。这一做法极大提高了各样本县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各样本县有效的开展了国家监测的各项工作。三是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开展培训。为了提高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中心采用我院的视频会议系统,统一对7个样本县分阶段进行了各项培训。从各级反馈及现场操作来看,视频培训产生了预期的良好效果,可被今后的监测培训所推广运用。四是基层实施工作的创新。在我中心的带动下,我省各样本县也表现出了较高的主动意识和能动状态。有的视导员根据工作要点,编写了“十听十看十问”工作细则,大大提高了巡视工作的操作性。有的样本县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熟悉的体育测试项目,将15米折返跑设置为运动会的体育项目或体育课的教学内容,引起了学生们的极大兴趣。我们通过带动各层级创新的积极性,取得了各项实施工作的主动权。
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吉林省数据采集工作的圆满完成,为吉林省教育学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即将开展的省本级监测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今后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一套完整的监测工作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