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珲春市坚持优先发展社会事业,强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率先实施学前三年和高中三年免费教育,施行“先诊疗、后付费”便民服务模式,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一件件民生实事、一系列惠民政策,让珲春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
为实现“学有所教”,珲春市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率先提出学前三年和高中三年免费教育。目前,已经制定完成《珲春市学前三年免保教费实施办法》、《珲春市学前三年免保教费工作相关问题解答》及《学籍管理规定》,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研讨当中。同时,市教育局还协调物价部门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工作即将开始,并计划采取对有学龄前儿童的家庭发放学前教育补贴的方式,基本达到学前教育免费。高中免费教育已进入实施阶段,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即可享受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教科书费等待遇,免除的费用由珲春市财政局按每名学生3500元/年标准统一拨付。
提高教学环境,完善教学设施。珲春市新建了市第二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市第二幼儿园和第五幼儿园等。目前,珲春市第二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工程楼体建设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预计今年年末即可投入使用。珲春市职业教育中心征地工作已结束并进入勘察设计阶段,异地新建工程实训楼正在进行招标,教学楼、宿舍楼、体育馆正处于设计阶段。新建的珲春市第二幼儿园和第五幼儿园已建设完毕,现已投入使用。
病有所医,乃民生之本。珲春市紧紧围绕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切实加大卫生投入,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为百姓健康保障撑起了一片天。珲春市改变以往“先交钱,后诊疗”的医疗模式,在珲春市医院和珲春市中医院推行了“先诊疗、后付费”的便民服务模式,受到群众好评。这一模式的实行使群众享受到医改的实惠,在体现了对患者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融洽了医患关系,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有助于诚信体系的建立。目前,全市已有22951名患者因此政策受益。
为减少百姓看病成本,珲春市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数据显示,2010年6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全市1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采购基本药物总金额为674.93万元,销售金额339.20万元,让利百姓50.88万元。此外,珲春市还实行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惠民、远程会诊服务惠民、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惠民和改善医疗服务惠民等政策。
为改善百姓就医环境,珲春市积极推进市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据了解,该项目投资1.4亿元,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项目于2014年8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主楼地下工程部分及感染病楼主体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主楼主体已封顶,现已进入屋面抹灰阶段。
为实现珲春百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梦想,为让更多棚户区家庭早日拥有一个温暖的“家”,近年来,珲春市不遗余力地推进棚改建设,下大决心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2014年棚改续建工程西城名苑小区已完工2000户,18.7万平方米,小区基础设施正在施工,完成投资4.2亿元;光明小区二期554户,3.7万平方米已全部开工,投资6100万元;滨河小区280户,1.8万平方米已基本完工,投资3700万元;新城国际生态小区606户,4.7万平方米正在进行装饰工程施工,投资7900万元。2015年棚改工程已开工322套,2.24万平方米,准备购置1900套,14万平方米,剩余353套,2.41万平方米现已开工建设。
在加大棚改力度的同时,珲春市把“暖房子”改造作为重点惠民工程,严把工程质量关,建立群众义务监督机制,让居民参与“暖房子”建设,切实把“暖房子”建成百姓放心工程。今年上半年,全市暖房子工程基本结束。
同时,为切实提高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工作者待遇,珲春市政府决定在2015年“投入1500万元稳步提高社区和农村‘两委’成员工资标准”。记者从珲春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全市31个社区,300余名在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和生活补贴待遇都得到了相应提高。社区主任工资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至2450元,副主任由1400元提高至2250元,委员工资定为2150元。并增设了社会工作师职称补贴。在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者待遇方面,珲春市将按照“村干部报酬待遇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14308元)”的标准给予实行,目前,市农业局已将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标准进行上报,近日将进入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