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哈尔滨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217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设立哈尔滨新区。这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后国家批复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我国唯一的以对俄合作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是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战略支点。
哈尔滨新区包括哈尔滨市松北区、呼兰区、平房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493平方公里。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科技和产业基础雄厚、生态环境优良、对俄合作历史悠久、战略地位重要。建设好哈尔滨新区,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利于积极扩大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有利于探索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的新路径,也将为促进黑龙江经济发展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批复》强调,哈尔滨新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开放动力,激发创新活力,畅通对外贸易大通道,搭建国际合作平台,构建外向型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建设成为中俄全面合作的重要承载区、东北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示范区、特色国际文化旅游聚集区。
哈尔滨新区将按照“一江居中、两岸繁荣” 的总体布局,以松花江北部地区为核心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集聚,释放发展潜能,辐射呼兰区整体和周边市县部分区域,使松北成为哈尔滨市乃至黑龙江省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发展区域;以哈南工业新城平房区部分为产业支撑区,以综合保税区、内陆港为联动发展区,构建“一带、一核、三组团”协调发展新格局。
哈尔滨新区重点建设任务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构建对外开放合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对俄、蒙等东北亚国家的地缘优势,创新开放模式,提升开放层次,拓宽开放合作领域,打通贸易大通道,搭建合作大平台。二是建设开放型产业体系。发展高端装备、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金融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三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吸引国内外创新要素和资源,强化中俄科技合作,努力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发展。四是建设生态宜居新城区。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北国水韵新城区。五是创新体制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综合行政服务效能,探索依靠深化改革推动新区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批复》要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新区管理方式,扎实稳妥推进新区建设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哈尔滨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开放合作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抓紧印发实施《哈尔滨新区总体方案》,指导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编制哈尔滨新区发展总体规划,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哈尔滨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和监督,适时组织开展哈尔滨新区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为哈尔滨新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东北振兴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