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北地区西部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加快东北地区西部生态经济带建设,推动我省纳入《规划》范围的松原市、白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时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三个五”发展战略,统筹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全面实施“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以国家《规划》为引领,以重大工程为载体,以项目建设为支撑,推动我省西部地区加快生态经济发展。到2025年,西部地区实现生态功能明显提升,绿色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形成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良性互动格局,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到2035年,与我省其他地区同步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生态经济示范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能源资源基地和内联外通的重要通道。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绿色生态屏障
1.加强草原资源保护。明晰基本草原权属,加快草原确权承包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办理草原登记。加大草原资源监督检查力度。国有草场实行集中管护,个人经营的草原由承包人承担管护责任,对地块分散或没有管护能力的草原,自愿组合实行联防。采取生物防治法或药物防治法,防范黏虫、蝗虫等危害。利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药剂开展草原鼠害防控工作,坚决杜绝化学药品对草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在距离人畜居住较远的草原空阔地带设立一定鹰架、鹰墩,实现天敌对鼠害危害的长期持续控制。将现有的草原防火纳入到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形成整体林草防火体系。(省林草局、自然资源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实施退化草原修复工程,到2025年,保护修复退化草原125万亩。对于羊草退化草地,采取切根松耙、施用有机肥等措施,改善牧草水肥条件。沙地植被重点采取补播措施进行改良。实施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合理划定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实施西部草原生态监测工程,在大安市建设1个国家级草原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全面提升草原监测数据采集能力。(省林草局)
3.加强水资源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西部主要江河流域及市、县两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采取强化节水、置换水源、禁采限采、关井压田等综合治理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细化完善西部地区主要江河湖泊的水量分配方案,制定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清单,明晰省和地方关于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事权。落实《吉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实行用水定额管理,科学核定取用水量。(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配合)
4.深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压紧压实工作制度和工作责任。抓紧推进松原、白城等地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清四乱”工作,明确河湖管理边线。以松花江、嫩江、洮儿河和查干湖等河湖为重点,全面推进西部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组织申报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5.完善湿地长效保护机制。在莫莫格、查干湖等自然保护区开展退耕还湿工程建设。推进西部河湖连通工程,恢复和改善西部地区湖泡湿地面积。改善珍稀濒危水鸟栖息地,重点建设丹顶鹤、白鹤、东方白鹳等珍稀水鸟的生态环境。对西部自然保护地内自然湿地实施全面巡护管护,严格控制外部污染水源进入湿地,严格控制湿地水域外来水生生物引进。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实施种养业控制、巢箱(穴)、栖息地保护、水生生物保护和野生植物保护等工程。(省林草局、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6.实施退化土地综合治理。深入实施黑土地保护,在松原市宁江区、前郭县等地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通过作业补贴,实施保护性耕作。推进宜林荒沙、沙化草原和沙化耕地等综合治理,建设沙漠锁边防护林。按计划推进实施白城、松原等西部风沙源和科尔沁沙地治理。建立完善水土流失监测网络,采取无人机现场监测、卫星遥感监管等方法,加大重点生态区域监测力度。实施盐碱地治理工程,生态修复盐碱地100万亩。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对不同盐碱地综合利用灌排洗盐洗碱、种植苜蓿草、秸秆还田等措施,增强土壤渗透性能,提高土壤肥力。(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林草局、水利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7.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林地林权管理,严格禁止林地逆转和非法流失。加强森林防火,实行各级政府领导负责制。建立森林防火宣传、监测、通讯保障体系。重点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防范外来森林有害生物侵入。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行为,加大森林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和执法力度。(省林草局)
8.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开展重点造林工程,加快三北防护林建设步伐,完善西部区域性防护林网络体系,到2025年完成造林绿化215.2万亩。分类实施农田防护林修复完善工程。大力实施防风固沙林提质修复工程,除生长良好、结构合理、健康稳定的林分外,将能够清理回收的宜林地(包括工资田)、生长过密林分、退化林分纳入提质修复工程。(省林草局)
9.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平台,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系统。加强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推进酸雨监测系统建设,优选气象观察站为酸雨监测点。完善松原、白城地区重点流域水质监测体系,完善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监控系统。整合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监测网、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和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基地
10.稳定发展优质粮食生产。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突出抓好优质玉米、优质水稻两大核心功能区建设。推进种植结构调整,稳定玉米生产,巩固提升玉米优势产区生产能力;保持水稻生产基本稳定,加强食味性好、产量高的优质稻谷品种推广。在松原、白城地区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11.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因地制宜推进松原、白城地区优质杂粮杂豆生产,根据市场需求适当扩大薯类和杂粮杂豆种植面积,打造品牌、提质增效。发展扶余优质花生、长岭脱毒马铃薯、长岭葵花、乾安红辣椒等生产,在大安市、洮北区、洮南市建设香瓜、西瓜、黄菇娘、蔬菜等瓜菜示范区。积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特优区1-2个,省级特优区5个以上,市级特优区7个左右。(省农业农村厅)
12.加快建设优质渔业生产基地。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以查干湖、哈达山、花敖泡、月亮泡、哈尔淖、向海等水面及湿地群为重点,调整鱼类品种结构,科学确定投放量,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大力推进科技兴渔,重点实施稻渔综合种养工程。到2022年,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65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65%以上。探索推广“查干湖冬捕”等渔旅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造休闲渔业品牌。(省农业农村厅)
13.加快建设绿色优质草原畜牧业基地。鼓励市县利用农牧民补助奖励等政策,扶持草食畜标准化规模养殖,保障牛羊肉、奶有效供给。加快优质饲草基地建设,重点支持草牧业企业、合作社等开展种草、加工项目建设。深入实施“粮改饲”和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产业,加快秸秆等饲草料开发,提高饲草料利用能力和水平。(省畜牧局、林草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4.优化建设农区畜禽养殖基地。支持龙头企业从国外引进优良畜禽品种,改善种质资源条件。支持有条件的大型种猪、种牛、种羊场建立并执行选育制度,逐步提高种畜生产性能和供种质量。强化肉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建设,加强优良畜禽品种扩繁与推广。建立完善畜牧科技服务体系,培养打造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从业主体。引导畜牧企业、养殖场(户)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发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引导和鼓励现有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促进粪污有机还田,保护黑土地生产性能。(省畜牧局、农业农村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15.创新发展林草业经济。落实《吉林省九大林草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方案》,大力发展文冠果、山杏、欧李、枸杞、沙棘、白刺等木本油料、核果、浆果林为主的经济林标准化培育、林下中药材种植以及草业产业。提升传统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水平,有序发展观赏苗木花卉等产品,加大林木良种繁育、育苗和花卉基地建设力度。加快特色林产品开发,重点发展森林食品、木本粮油、中药材,鼓励发展食用菌、山野菜、林下参、浆果、道地药材等绿色食品,建设生态食品基地、北药原料供应基地。(省林草局、科技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16.完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机制造企业发展收获机械、畜牧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新型农机具,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搭建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大力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省农业农村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17.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在西部地区选择20个基础条件好的乡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升乡镇监管能力和水平。打造吉林大米核心品牌以及旗下“查干湖”大米、白城大米等区域品牌领军企业。积极推动吉林大米西部运营中心试点工作,为搭建吉林大米全域运营联合体积累经验。建立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广“电子合格证”制度,持续推进追溯系统推广和应用,建立“拱e拱”等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品牌。加强农药监管,继续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支持化肥行业产品升级和优化结构,满足新形势下科学施肥需求。(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局、市场监管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8.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疫病防控。推进西部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军地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在粮食主产区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完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体系。加快提高草原牧区雪灾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建设饲料储备库、母畜越冬暖棚及应急物资。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消防装备水平,森林草原火灾24小时扑灭率稳定在90%以上。加大动物防疫物资储备,提升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动植物疫情防控监测,推动农区、草原、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控制草原和森林病虫鼠害,强化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稳步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评估,维护免疫无口蹄疫区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提升区域疫病防控水平。(省应急管理厅、林草局、畜牧局、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气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19.有效化解过剩产能。聚焦钢铁、电力等行业,鼓励企业通过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途径,主动压减过剩产能,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指导企业按绿色建材评价要求进行技术改造,组织企业申报绿色制造示范类项目。有效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富余人员安置以及专项奖补等政策,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依靠市场化、法治化办法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开辟“僵尸企业”注销绿色通道。持续优化完善注销“e窗通”系统功能,做到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商务、社保、银行等部门注销“一网通办、同步指引”。(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市场监管厅、能源局、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20.有序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新建、技术改造、扩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配套煤炭洗选设施,除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以外的生产煤矿必须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稳步推进洮南市蛟流河露天煤矿在建矿井建设。积极支持吉林油田、中石化东北油气公司加大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建设,努力实现省内油田增储稳产。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控制有色金属开采,将铁矿石、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回采率及回收率作为立项审批依据。支持松原油页岩原位转化先导试验示范区建设,推进10万吨级油页岩油原位裂解中试试验项目。编制实施“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支持矿山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省能源局、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21.推进资源精深加工。推动石油精深加工,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工程塑料、精细化学品,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吉林油田公司和东北油气公司“原油”“原气”深度转化,谋划建设俄油、俄气加工转化项目。鼓励与长春、大庆等石油化工企业、中试基地深度合作,推进千万吨石油炼化一体化项目落地,引进高碳天然气生产丙烯、天然气制取二甲醚等精细化深加工项目。(省工信厅、能源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2.提升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同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支持天源生化乙醇改造项目、嘉吉生化200万吨玉米扩能改造、吉林梅花300万吨玉米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开发熟食制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和生物制品,实现活体畜禽跨省调运向精深加工转变。深入实施品牌开发战略,做大做强安大、成一等省内品牌,做优做精中粮、齐全等引进品牌,积极培育乾华肉羊、草原红牛等地方特色品牌。(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局、工信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3.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支持智能型升变压系统、石油钻采配套系统等高端装备开发应用。推动关键部件制造企业与农机、风电等主机厂开展协同创新,加快产品配套升级。支持研发大型联合收获机、智能播种机等高端农机装备产品。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应用,引导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升级。(省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4.稳步提升生物质产业。加快发展生物化工、生物燃料、生物基纤维及制品、利用现代生物提取技术开发的功能食品和保健品关键原辅料、酶制剂、生物助剂等生物质产品,推进20万吨/年纤维素乙醇、秸秆高值化综合利用、山鹰国际100万吨再生纸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建成千亿级生物质产业集群。(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5.稳步发展新能源产业。在保证新能源有效消纳前提下稳步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依托扎鲁特电力外送通道,稳步推进白城松原地区风电基地建设,实施通榆百万千瓦风电基地等项目。在符合生态环保、土地利用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合理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推进白城光伏领跑者二期50万千瓦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项目,推进扶余生物质发电、白城洮北垃圾发电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电力市场交易,降低电采暖用户运行成本。通过风光互补、风电供热等多种措施,促进风光电就地消纳。(省能源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26.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结合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废回收和资源化、产业化利用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污染防治设备、资源再生利用设备、工业固废处理设备、农牧业固废综合利用设备等,打造特色化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基地。(省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7.积极发展大数据产业。发挥能源富集与寒地气候的优势,积极引进大数据龙头企业,重点发展数据存储、数据采集、分析挖掘、数据流通等核心产业,将白城打造成全国重要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北方云谷”。积极推动白城市国家级灾备中心、北方计算中心数据企业群建设,统筹产业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打造区域性绿色数据中心。结合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大数据+”产业,开展大数据与农牧业、工业、能源、服务业等深度融合示范,支持发展“大数据+跨境电商”。(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商务厅、能源局、国网吉林省电力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28.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业。制定《关于以西部生态旅游为突破点促进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的指导意见》,聚焦吉林西部河湖草原湿地旅游大环线,依托查干湖、向海等湖泊湿地生态旅游地,推进休闲观光生态旅游基地建设。推进查干湖、龙华寺、大布苏泥林、龙凤湖等生态观光游览设施建设,谋划实施嫩江湾、向海旅游综合开发、军事文化产业园等项目。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冰雪、休闲、工业等特色旅游,打造辽金文化游、河湖风光游、渔猎文化游、生态农业游、健身养生游、冰雪体验游、宗教感悟游、文创节庆游等生态旅游产品。(省文化旅游厅、体育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9.积极发展健康养老业。建立健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区域诊疗、智慧医疗、养老养生、中医疗养、康体保健等健康服务业态,打造“候鸟式”休闲康养基地。推动特定群体康复、专业康复等新型康复服务产业化发展。探索“市民农庄+养老养生”田园式养老新模式,建设复合型养老社区和生态型康养小镇。建设集高端特许医疗、中医保健疗养、健康管理预防、健康医疗旅游为一体的健康产业集群。在西部地区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按照签约文书相关内容提供服务。(省卫健委、民政厅、人社厅、发展改革委、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0.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302国道、珲乌高速、长白铁路和沿线铁路货场,谋划建设白城市综合物流产业园区。推进白城西部客运换乘中心、洮南市公路客运总站建设,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引导货运物流企业开展商品车、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升商品车运输组织效率。(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31.优化提升商贸服务业。围绕特色农牧产品、矿产资源及跨境电子商务,构建专业化电商平台及产业园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对农畜产品、建材、汽配、农资等特色市场进行升级改造。积极推广应用移动支付、电子台帐,建设O2O体验店、网络带货直播间。(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科学建设吉林美丽新西部
32.打造区域发展引领中心。因地制宜扩大城市规模,加强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发展品质,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速人口集聚,到2025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以上。支持松原市突出滨江特色,积极融入哈长城市群发展,主动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发展油气开采、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特色旅游等产业,建设北方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绿色农业城市。支持白城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人口和产业集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等产业,建设吉林省西部物流中心。支持松原、白城等重点城市加快建设东北西部生态经济示范区、先导区,引领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带全面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住建厅、人社厅、公安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33.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地上和地下设施建设,加强道路、燃气、给排水、供热、电力、充电桩等市政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提高人口承载能力。积极推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设施建设,建设智慧城市。(省住建厅、民政厅、教育厅、卫健委、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34.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积极推动城市湿地、绿地、公园建设,提升蓝绿空间占比。推动实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大环卫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保障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加快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修复受损水生态系统。(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35.增强中小城市发展动力。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加大对已扩权县(市)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县域经济振兴发展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考核。发挥各城镇的经济节点和产业传导功能,引导产业和人口聚集。(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36.促进小城镇、农村健康发展。推广22个示范城镇建设经验模式,建设自然生态文化小镇、历史风情民族小镇、冰雪旅居休闲小镇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打造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推动城镇市政设施向农牧林垦区延伸,推动中心城市与周边乡村实现在道路、饮水、供电和信息等基础设施领域一体化。加快城镇公共服务向农牧林垦区覆盖,建设邮政、金融、卫生、文化、养老等网点。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居民点整合,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合理推进围封保育和生态移民,实施农村居民点适度集聚,鼓励中心村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牧林业、民宿旅游等特色产业,建设一批美丽村落。(省发展改革委、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民政厅、林草局、文化旅游厅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37.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小镇。按省级特色产业小镇创建标准,打造查干湖生态旅游小镇、乾安绿色果蔬小镇、长岭太平川农贸小镇、青山牧业小镇、大安安广新能源小镇、洮南福顺辣椒小镇、扶余三井子花生小镇等一批特色产业小镇。(省发展改革委)
38.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围院”“围屯”“沿线”和“农田林网”等绿化工程,提高村屯绿化水平。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根据村庄地理位置、居民分布,实事求是确定治理方式。实施农村沟渠、水塘、溪流治理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加强秸秆禁烧管控,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五级包保、网格化监管、秸秆离田、计划烧除、量化问责等工作机制。(省农业农村厅、住建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推进基础设施互通互联
39.加快铁路建设。深入论证齐齐哈尔至乌兰浩特至白城至通辽高速铁路项目建设时机和方案,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成熟后尽早开工建设,打通东北西部连接通道。(省发展改革委)
40.加快改造升级公路网。推进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进舍乾线(S516)舍力至海坨乡段、扎突线(S211)洮南至军马场(蒙吉界)段、齐大线(S210)莫莫格至月亮泡段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打通省际“断头路”,加快推进省道其太线(S303)省界接线段建设,与黑龙江省拉林河大桥项目同步启动省道哈松线接线段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5年建制村通硬化路率保持100%,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90%。支持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重点工业园区、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实现等级公路连接。实施危桥改造、安防工程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41.有序推进机场建设。完善机场布局,适时推动白城长安机场扩建改造。积极增设松原查干湖机场、白城长安机场至国内中心城市的航线。(省发展改革委、文化旅游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42.完善石油天然气管道网络。加快天然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中俄东线(中段)、松原-白城-乌兰浩特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43.加强大容量输电通道建设。谋划建设以白城为起点的吉林西-华北电网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重点用于送出东北地区和吉林省的清洁电力,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省能源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44.加强防洪、供水、灌溉设施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实施松原灌区、西部河湖连通、拉林河重点段治理、乾安县花敖泡蓄水调蓄等工程。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开展防洪治理,加强堤防建设、河道清障与蓄滞洪区整治,嫩江、松花江等干流堤防达到50至100年一遇标准。全面排除小型水库病险隐患。加强防汛抗旱预警预报信息化系统、监测预警智慧化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住建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45.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启动5G网络商用服务。推进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建设和无线宽带网络建设,提升骨干网络传输容量,推进城市光纤入户。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布局,实现行政村通宽带全覆盖。(省通信管理局)
(六)深化区域合作与扩大对外开放
46.积极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加强与辽宁沿海经济带、哈长城市群等国家战略对接,主动接受经济辐射。支持白城市与兴安盟、齐齐哈尔等重点区域融合发展,支持建设白齐兴国家级生态经济跨省合作区。支持与毗邻省区共同设计组织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大东北旅游品牌。(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旅游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47.加快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与京津冀地区往来交流,深化落实与北京市、天津市“1+N”战略合作协议,推进交通、电力、旅游等各领域合作项目建设。围绕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建设一批科技孵化器,支持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学习借鉴京津冀技术转移体系经验,加大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力度。(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科技厅、文化旅游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48.深化与浙江对口合作。鼓励西部地区深入对标对接浙江,研究符合发展需要的改革举措和创新做法。推进“一市一园区”建设,探索以“飞地经济”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合作产业园区,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地市至少建设一个成熟度较高的吉浙产业园。支持引入浙江企业、商协会和金融机构资本,融合浙江创新业态,改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自然资源厅、国资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49.打造开放合作平台。加强物流园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建设。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交通枢纽和机场,合理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等保税监管场所,培育外向型经济。支持松原市打造绿色农业开放平台、油气精细化工开放平台,加快长岭、扶余、乾安等省级工业集中区转型。(省商务厅、长春海关按职能分工负责)
50.发展西部地区国际贸易。依托西部畜牧、农业、石油等资源,加快发展杂粮杂豆及深加工产品、农畜产品、采油机械和石化产品等出口,推进国家级杂粮杂豆外贸转型基地建设,支持白城豌豆(绿豆)蛋白出口加工等重点外贸项目建设。推进西部燕麦、杂豆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并给予相关资金政策倾斜。推动向西国际大通道建设,积极发展面向蒙俄的经贸合作。(省商务厅)
(七)促进特殊类型地区转型发展
51.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重点工作,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实施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和网络扶贫行动。(省扶贫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健委、医疗保障局、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能源局、国网吉林省电力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5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和能力建设,深化扶贫协作。建立健全投入和监管机制,强化产业、就业、消费、生态及金融扶贫,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扶志扶智工作力度。坚持因人因地施策,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多措并举精准解决问题。保证政策举措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省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厅、林草局、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53.支持农垦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培育壮大一批农垦企业和企业集团,建成一批稳定可靠的粮食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省农业农村厅)
三、重大工程
(一)齐齐哈尔-乌兰浩特-白城-通辽高速铁路
谋划新建450公里、时速250公里高速铁路,其中吉林省境内约233公里、投资约250亿元。项目始于内蒙古通辽市,经科尔沁中旗、通榆县、洮南市、白城市、乌兰浩特市至齐齐哈尔市。工程是东北地区第三条高铁纵向通道,也是京沈客专在东北西部地区的重要延伸线,建成后将打通东北地区西部进京通道。
(二)吉电南送特高压通道建设工程
谋划建设以白城为起点的吉林西-华北电网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额定功率1000万千瓦,电压等级±800千伏,直流线路长度约950-1250公里。配套建设风、光新能源装机960万千瓦(风电740万千瓦、光伏发电220万千瓦)。
(三)西部清洁能源基地
重点实施西部地区千万千瓦级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探索“风光农”互补立体发展模式,到2025年末,新增装机400万千瓦、年发电量120亿千瓦时风电;新增装机100万千瓦、年发电量15亿千瓦时光伏发电。实施风电制氢、光伏制氢、长春-白城氢能走廊等项目,延伸打造氢气储运、加氢、氢燃料电池及汽车、氢能消费全产业链条,到2025年末年制氢量达到12.25万吨,力争打造成“中国北方氢谷”。
(四)查干湖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
重点实施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环湖种植结构调整、周边土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项目,建设生态隔离带4500公顷,修复湿地3700公顷,新建生态护岸37公里,坚决筑牢查干湖水生态屏障。同时,大力发展以查干湖为核心的生态旅游,不断擦亮查干湖“金字招牌”,实现保护生态与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
(五)西部草原湿地恢复保护工程
实施草原生态系统建设工程,通过草原围栏封育、人工种草、草原综合治理等工程措施,争取到2025年,西部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5%;实施湿地生态系统恢复与保护工程,通过采取退化湿地修复、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方式,保护和恢复重要湿地,强化湿地管护能力建设,争取到2025年,湿地有效保护率达到50%,保护修复湿地60万亩,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显著提升。
(六)松原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工程
围绕松原市“粮食、畜牧、渔业”3大主导产业与6大特色产业,打造寒地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渔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种养结合高效发展示范基地。谋划实施优质农产品保障能力建设、种养殖业绿色发展、全产业链融合、农产品质量与品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和智慧农业7大提升工程,将松原市建设成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
(七)白城高载能产业绿色发展基地
依托白城工业园区和5个县(市、区)的开发区,建设绿色铸锻、新型材料、绿色化工、风电装备、光热材料、纺织皮革6大产业园,重点发展汽车类、能源类铸件、绿色建材、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风电装备全产业链产品、光伏材料、纳米纺织面料等产品,力争到2025年电力消纳能力达到100亿度。
(八)松原油气产业扩能延链工程
以油页岩原位转化技术研发为依托,打造油页岩原位开发综合性先导试验示范基地和新技术产业示范平台。以长岭化工产业园区为依托,发展天然气制氢、乙二醇及下游产品,打造天然气综合利用示范区。积极推进1500万吨/年石油炼化和精深加工项目,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工程塑料、精细化学品,打造国家级高端原料化工产业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松原市、白城市是我省贯彻落实《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生态经济带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专项落实规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西部生态经济带建设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强化空间布局约束
统筹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因地制宜确定重点区域发展方向,构建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产业发展格局与城镇化格局。西部地区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的淘汰类项目,禁止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严格控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严格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围绕西部地区以镇为单元的主体功能建设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生态修复、生态移民、社会事业、低碳循环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允许行业主管部门在安排项目时,将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项目。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四)加大金融政策支持
支持西部地区优化投资结构,引导各类金融资源投向草原湿地生态产业和规模化农业,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鼓励进行金融业态和产品创新,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大力推进农民小额信用贷款,适当扩大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草原、湿地、林权抵押融资方面先行先试。
(五)加大用地政策支持
探索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与保障保护区内原住民合法权益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开展草田轮作退耕、兴业退耕、转产退耕等方式方法创新。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六)强化项目支撑
把推进重大项目作为落实规划的载体支撑摆到突出重要位置,纳入到部门和西部地区各级政府整体工作中来抓好落实。统筹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围绕生态保护修复、现代农业发展、绿色产业体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特殊类型区转型等领域谋划储备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切实把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七)建立工作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规划》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协调实施和跟踪跟进,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