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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流转模式及成效
时间:2013-11-22 12:33:00 来源: 字体大小:

  “全力推进特色城镇化建设”是吉林省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未来时期吉林省发展的主要方向。城镇化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农村人口、土地等要素的空间调整与转化,而土地流转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城镇化与土地流转的关系

  城镇化的本质就是农民进城,就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和城镇的过程,不管转移到城市还是城镇,只要由在农村从事农业转变为在城市和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均可谓之城镇化。城镇化过程是农村人口、土地等要素向城市转移、转化的过程。一方面表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的过程;另一方面是土地资源的重新调整与合理配置的过程。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乃至实现农业现代化,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

  土地流转机制的内涵主要是指关于土地所有权流动和土地使用权流动的机制。在我国土地流转更多地表现为使用权的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土地流转机制也经过了不断地改革和试点,土地产权制度不断创新,土地流转市场得到了蓬勃发展。

  城镇化与土地流转之间存在相辅相承的关系。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不但是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也是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客观要求,更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城镇化的发展需要通过土地改革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让农民充分获得土地改革红利,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其中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具有重要的纽带作用。通过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进城农民尽快完成身份定位,促使农民特别是小城镇居民摆脱“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两难状态,实现农村劳动力和土地的分离,两大生产要素得到更合理更有效的配置,促进农民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实现高质量的城镇化。

  吉林省土地流转的主要经营模式

  在我国现有农村土地制度下,土地流转的主要目标是实现规模化经营,解放生产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及城镇化。近年来,吉林省土地流转速度加快,流转方式仍以转包和出租为主,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

  一是土地托管经营。土地托管以农村经济实体(主要是专业合作组织)为受托方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合同,由受托方对土地进行集中管理经营。秋天收获后专业合作组织扣除种肥、农药、农机作业等常规生产费用,取同等地块上中等产量按当时粮食市场价格跟农户现金结算。目前这种经营模式在吉林省内发展较快。如九台市成立土地托管合作社15家;榆树市合作社发展到220多家,托管农户4万多户,经营土地75万亩以上,占规模经营总面积的40%以上。

  二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建设生产基地,雇佣合作社和农户进行生产活动,充分发挥企业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的优势,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农业生产,实现了增产、增收、增效。浙江天下正方集团在榆树市于家镇实行了“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已流转水田4500亩,并计划对3个村的水田全部流转,建设绿色有机水稻生产基地。

  三是家庭农场经营。家庭农场是指农民家庭通过租赁、承包或者经营自有土地的农业经营形式。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家庭农场在一些城镇化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已被广泛认可和应用。吉林省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近些年来发展如火如荼。如九台市新认定的家庭农场有40家,种植大户400家。延边州的家庭农场发展较早且成效显著,经营主体也拓展至农村种田大户、合伙人、城乡法人或自然人,但仍以农民为主,农民占90%左右。截止到2012年末,延边州家庭农场总数达到451家,经营土地面积3.57万公顷,其中,流转农民土地3.07万公顷,占家庭农场总规模的86%。

  四是以示范区为载体实现规模经营。这类示范区主要有现代农业示范区、牧业小区、特色产业园区、生态农业示范区以及一些农业生产基地等。如松原市前郭县王府站镇通过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区,实现了土地的规模经营。柳河县是以向阳镇为中心的国家标准化五味子示范园区,建成国家标准化五味子示范园区3600亩,总产值达到4500万元;以三源浦镇、柳河镇为中心的山葡萄产业带,推进山葡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全县山葡萄基地面积达到3万亩,100亩以上的种植户达到20户。

  五是龙头企业直接经营。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农民土地建设生产原料基地,利用自身资金、科技等优势发展规模生产。榆树市这种经营模式有5家,流转土地的农户2600户,流转面积4.4万亩。柳河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龙头企业在促进柳河土地流转及增强县域综合实力和农民增收中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姜家店朝鲜族乡的长春国信集团投资4.12亿元项目,一次性流转土地5000多亩。

  六是合作社统一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中悄然兴起并逐渐“走俏”,成为农民认可、政府扶持和推广的土地流转重要模式。经营方式为统一耕种、统一收获、统一分红。梨树县大房身乡高家村通过吸引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实行土地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使144个农户的200公顷土地实现了流转,占全村耕地面积的52%。大城子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高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分别达200公顷和51公顷。柳河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77个,带动农户4350户,土地流转面积超过8万亩。其中安口镇通过建设苗木产业协会流转土地1万多亩,每年销售种苗6亿多株,占苗木销售总量的60%以上,成功打开甘肃、三北市场,发挥出新经济组织“内联农户,外联市场”的作用。

  吉林省土地流转取得成效

  目前吉林省土地流转的模式虽然多种多样,但多数地方的土地流转仍是用于农业生产和经营,其中从事粮食作物最多,而且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

  一是土地效益有所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土地收益多少是直接关系到流转土地农民的切身利益。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逐步扩大,土地流转价格普遍提高,而且规模化生产也会带来土地效益的提升。据农户反映,土地流转后土地收益会比流转前提高10%左右。土地流转租金上涨,直接增加了流转土地农户的收入,加上国家的惠农补贴,而且流转土地的农民不从事农业生产,可以放弃土地经营,从事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增加新的收入。以双辽市柳条乡为例,土地流转出让方的农户每户每公顷地每年获得的承包金、打工收入和各种补贴共计达1万~1.4万元左右。榆树市五棵树镇田丰合作社土地托管面积561.3公顷,每公顷土地分红,社员比普通农户多收入800多元。

  二是土地的规模化促进了农业产业化,提高了农村经济水平。土地的规模化使农业生产集约化,有利于科学种田,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组织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极大地提高了机械化和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和农业效益的提升。图们市石岘镇永昌村永昌专业农场统一经营全村212.8公顷土地以后,把生产经营的重点放在高质量的绿色有机产品上,该农场生产的有机玉米每公斤14元,脱毒马铃薯每公斤2元,价位明显高于一般农产品,而且供不应求。蛟河市黄松甸镇被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确定为“国家级黑木耳标准化示范区”,通过土地流转不仅使农户增加了可观的收益,还促进了全镇的经济发展。

  三是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土地流转后,大量农村劳动力从黑土地上解放出来,为二、三产业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一方面区域经济总量的增加吸纳了大量剩余劳动力。通过土地流转培育出示范基地、产业园区、龙头企业,极大承载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如柳河的汇源集团葡萄酒庄基地流转土地5000亩,预计投产后将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000余人。另一方面通过农村劳务市场、阳光工程培训,提高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专业技能,增强了就业能力。而且许多离开农村的农民进城购置了房屋,办理了城镇户口,变为市民,极大地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省城镇化办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