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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长春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时间:2020-11-12 14:38:00 来源: 字体大小:

长春工程学院: 

  《关于长春工程学院与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的请示》(长工院字〔2020〕13号)收悉。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要求以及办学成本状况,现对你院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新增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年) 

序号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学费标准

试行期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H)

24000

2年

  长春工程学院与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办学地址在长春工程学院,教育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全日制学习,招生人数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学生毕业中方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预收。收费标准自2020年起执行,试行期结束前60个工作日需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你院要落实好《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省价收〔2015〕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做好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核拨。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