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学院:
你院《关于我校2020年新增高职高专专业学费标准的请示》(吉化院〔2020〕27号)收悉。鉴于你校新增市场营销等4个专业并计划今年招生的实际情况,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吉教计字〔2000〕68号)、《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要求以及办学成本状况,为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现对你院以上专业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新增高职高专专业学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年)
序号 |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 |
试行期 |
1 |
市场营销(630701) |
4200 |
2年 |
2 |
物流管理(630903) |
4500 |
2年 |
3 |
无人机应用技术(560610) |
5000 |
2年 |
4 |
空中乘务(600405) |
4800 |
2年 |
新增专业教育层次为高职高专,学制3年,全日制学习,招生人数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预收。收费标准自2020年起执行,试行期结束前60个工作日需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你院要落实好《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省价收〔2015〕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做好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核拨。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