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我委严格按照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范有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结合业务做好落实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通知》明确对我委代省委省政府起草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表由委主要领导签字确认,进一步提高了审查质量。
二、开展增量审查工作
按照细则的要求,我委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2021年,我委对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58件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均符合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要求。
三、举办公平竞争审查培训
为全面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我委举办了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实务培训班,邀请专门从事研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为大家授课,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委内各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法治工作业务骨干30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使大家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认真开展全面自查
为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准备工作,我委组织各相关处室结合工作实践,分析借鉴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近年来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发现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典型问题,梳理出本处室业务涉及准入条件、限定范围、限定政策等公平竞争方面的内容,做为今后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时的重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坚决防止出台和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