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天然矿泉水资源十分丰富,在全国乃至世界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其中长白山区域矿泉水资源最为集中,水量充沛,水质优良,与欧洲阿尔卑斯山和俄罗斯北高加索矿泉水并列为全球三大天然矿泉水富集地,适于大规模开发利用。随着恒大等知名企业相继进入长白山区域开发矿泉水资源,我省矿泉水产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长白山区域因矿泉水资源开发而带来的生态压力也陡然增加。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白山区域矿泉水资源开发。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书记等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编制规划,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指导意见。经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集中编写、专家咨询等环节,历时3个多月,形成了规划和指导意见,并征求了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制办等22个省直部门的意见,通过了专家论证和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1月30日,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和指导意见。
长白山区域矿泉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涉及资源分配、产业布局、生态环保、运能建设、配套政策等诸多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优先满足生态环保需要,科学确定矿泉水资源开发规模,统筹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又要深刻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充分挖掘长白山矿泉水资源的内在品质和价值,进一步提升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和全球知名度。坚持生态环保优先,确保长白山区域矿泉水资源开发有度、产业发展有序。基于目前生态评价技术不能确定相关影响的水源暂不进行开发,坚决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经济效益的行为。
规划明确了靖宇、抚松、长白、临江、辉南、安图、敦化、和龙8个县(市)以及长白山管委会为规划范围;突出了正确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三大关系;坚持总量上控制、结构上调整和监管上加强三位一体。为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经济效益的行为,规划设置了资源开发、生态环保和产能总量控制的三条“红线”和“黄线”,严格依法进行保护、开发与管理。
为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同步制定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规划的贯彻落实,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工作任务与责任,对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2015年工作重点是做好规划和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