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202号),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智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省发改委会同省委网信办、科技厅、工信厅等单位联合形成了《吉林省推进智能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我们将建立季调度工作机制,各地要据此方案形成具体实施项目方案,每季度末25日将最新推进情况以及形成项目情况填至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2)并报送各省直主管部门,各省直主管部门梳理后于每季度末30日以传真形式将附件2、附件3报送省发改委,省发改委汇总上报省政府,首次报送时间为7月31日。各地上报项目将作为我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的储备和依据。
联系人:产业处 李木、高远
联系电话:0431-88904530/88904722(传真)
吉林省发展 中共吉林省委网络安全和改革委员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