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 页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
时间:2018-08-20 15:54:00 来源: 字体大小: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为加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标准管理行为,提高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们对2006年印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8年6月29日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