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坚决遏制燃气安装工程费用过高的问题,切实减轻用气企业负担,进一步推动“瓶改管”工作的顺利实施,促进燃气安全。按照省领导关于推动降低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的批示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关于推动降低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关于推动降低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