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按照《关于开展清理我省地方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事项工作的通知》(吉司办发〔2021〕94号)要求,我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和相关要求对各项罚款的合理性进行了全面评估。经评估论证,我委涉及的省政府规章中设定的罚款事项合理,应该继续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