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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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委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28 17:49:00 来源: 字体大小:

机关各处室: 

  我委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与政策宣传第一平台,关注度逐年上升,2019年网站总访问量为2400余万次,委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充分发挥我委门户网站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障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现就信息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内容 

  1.委主要领导同志政务活动信息; 

  2.委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信息,接受电台电视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体采访信息; 

  3.以我委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的解读文件; 

  4.委内各处室指导全省相关业务工作发展重要会议; 

  5.以我委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6.委内各处室承办的“在线咨询”、“领导信箱”、“意见征集”等互动交流类信息; 

  7.转载的国家和外埠出台的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价值的重大政策 

  8.委内各处室在履职尽责过程中产生的动态信息,以及其他与政府工作相关的信息。 

  二、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程序 

  1.主动公开文件信息 

  主动公开文件信息是指以我委名义印发的,由发文处室认定公开方式为“主动公开”的成文文件;以及由我委牵头制作的认定公开方式为“主动公开”的联合发布文件。 

  发布程序:以我委名义印发的以及由我委牵头制作的主动公开文件,文件制发处室须在我委发文用纸上勾选“全文公开”和“主动公开”选项。文件正式印制时,将全文并所含附件电子版留存给打字室工作人员。正式文件存档时,交存完整文件3份,其中2份用于委档案室文件存储,1份用于我委在省档案馆的主动公开文件建档查询。办公室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将主动公开文件全部内容电子版上传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依申请公开文件信息 

  依申请公开文件信息是指以我委名义印发的,由发文处室认定公开方式为“依申请公开”的成文文件;以及由我委牵头制作的认定公开方式为“依申请公开”的联合发布文件。 

  发布程序:以我委名义印发的以及由我委牵头制作的依申请公开文件,文件制发处室,须在我委发文用纸上勾选“依申请公开”选项,并注明理由。文件正式印制时,将全文并所含附件电子版留存给打字室工作人员。正式文件存档时,交存完整文件2份,用于委档案室文件存储。办公室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将依申请公开文件的文件标题、发文文号、发文日期上传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正文内容不予上传。 

  3.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 

  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是指我委代省委、省政府 

  起草的和以省发展改革委名义制定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程序: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履行报出或印发程序时,须在我委发文用纸上勾选政策规范性文件类别,以备统计存档。办公室3个工作日内将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文件一并上传网站“政策发布中心”。 

  4.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是指按照现行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我委在行使3项行政许可权,4项行政处罚权过程中产生的结果信息。 

  发布程序:各处室产生的行政许可类信息以及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处室产生的行政处罚类信息,均由审批办汇总电子版,于文件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交办公室上传委门户网站“双公示”专栏进行公开发布。 

  5.审批事项批复类信息 

  审批事项批复类信息是指使用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专用章完成的项目(事项)批复信息。 

  发布程序:各处室产生的批复类信息,均由审批办汇总电子版,于文件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交办公室上传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专栏进行公开发布。 

  6.互动交流类信息 

  互动交流类信息是指经我委门户网站获取的“在线咨询”、“领导信箱”、“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网民线上留言信息。 

  发布程序:网上留言承办处室须认真审核答复内容,填写“回复办理单”,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复核上传。简单咨询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7.动态类信息 

  动态类信息是指除以我委名义正式印发文件信息外所有有价值信息,各处室均可即时报送,如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或者国家和外埠出台的相关政策。 

  发布程序:各处信息员将整理编辑好的信息经处长审定后,填写“吉林省发改委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办理单”(见附件1)附带电子版信息一并报送委办公室相应栏目负责人员,由委办公室进行保密安全审查后,上传门户网站。 

  三、考核评价机制 

  针对各处室上报的动态类信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1.按照网站信息更新要求,各处室每周至少报送1篇以上动态信息,当日信息当日上传。 

  2.办公室对各处室报送的动态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形成“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周报”,并于每周一通报全委;每月形成“网站信息发布情况月报”,并通报给各处室分管主任。 

  3.每年年终对委内各处室动态信息发布总量进行统计汇总,全年发布信息量超过25条(含25条)为合格,统计结果将通报全委。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处内网站动态信息报送工作,于4月30日下班前将网站信息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办公室A317。 

  2.各处室对照“省发改委网站功能设置以及责任处室划分表”(附件2)中的责任栏目,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变化,需要调整和增减的,请于4月30日下班前将调整意见报办公室。 

  门户网站是我委综合服务平台,也是绩效管理共性指标考核重要评分项目,请各处室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时报送信息,不断提高我委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吉林省发改委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办理单 

  附件2:省发改委网站功能设置以及责任处室划分表 

  附件3:省发展改革委八项不予公开豁免条款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