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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延边安图开发区66千伏输变电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18〕35号

时间:2018-11-01 09:53:00 来源: 字体大小: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审批吉林延边安图开发区66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电发展〔2017〕716号)及有关文件收悉。按照国家“十三五”期间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报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17-222426-44-01-016000),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安图开发区66千伏输变电工程,安装1台20兆伏安主变压器(利旧),66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4回,电容器2组;安装1台1900千伏安消弧线圈;新建66千伏线路长度约为4.8千米,采用240平方毫米钢芯铝绞线。 

  二、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1934万元,其中20%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80%为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三、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项目法人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项目建设期为2018-2019年。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二)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在项目具备条件后,抓紧组织开工建设;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我委负责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要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程序。 

  (四)安图县政府要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如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进展缓慢,或出现影响工程实施的重大情况,项目法人应及时向我委报告情况,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本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