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
你厅转来的《关于报批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校园扩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吉水规计函〔2020〕105号)收悉。为改善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基本办学条件,完善学校办学功能,根据吉林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暨吉林省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报送<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校园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咨综〔2021〕1号),原则同意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校园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校园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审批平台代码:2019-220172-83-01-002975)
二、建设主体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净月区聚业大街以东、梧桐街以西、净乙六路以南、丙四十五路以北区域。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校园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9.63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6.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教学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3.16万平方米,13#实验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14#活动用房1栋,建筑面积0.28万平方米,15#学生食堂,建筑面积0.58万平方米,18#学生宿舍1栋,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19#学生宿舍1栋,总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20#门卫室1栋,总建筑面积126平方米等设施,以及场地硬化、绿化等配套工程;购置建筑工程设备100台(套)。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4亿元,所需资金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学校办学结余资金等多渠道自筹解决。
六、工程招标
该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监理等,均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执行(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详见附件)。
七、节能环保
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应及时办理环评审批。
八、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九、明确责任
根据《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吉发改社会联〔2017〕209号)等文件规定,项目法人单位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你厅承担项目实施的行业管理责任。你厅应不断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你厅应督导学校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及时准确填报项目前期、项目开工、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等全程信息。其中,项目前期进展情况按季度填报;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进展情况按月填报。你厅应督导学校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细化优化项目建设方案。
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监管情况向社会公开。
十、其他要求
请据此批复抓紧报我委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一步落实好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于1年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无法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至少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审批前置手续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000MB106417XU)。
(二)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校园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
(三)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000202000036号)。
(四)吉林省水利厅对项目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意见(吉水规计函〔2020〕105号);吉林省财政厅出具的《关于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校园扩建工程(一期)申报债券筹措建设资金意见的复函》(吉财农函〔2020〕1852号);学校银行存款余额等。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