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函》(吉教规划函〔2020〕31号)收悉。根据吉林省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吉评审〔2021〕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9〕16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18-220221-82-01-014077。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包括新建东北亚高铁学院暨铁道机车车辆综合实训基地、吉林省城市铁道交通产教融合协同创新中心暨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基地、东北铁路运输产教融合协同发展研究中心暨铁道运输信号实训基地、大国工匠实验班实训基地、7号学生公寓,共5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67771.1平方米。配套建设实训用铁路线路、道路、广场、绿化,以及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购置学生宿舍用品及公用工程设备3691台(套)。具体内容如下:
(一)铁道机车车辆综合实训基地建筑面积21208.51平方米,地上4层。一层设置实训教室、设备用房及配套辅助用房等;二至四层设置实训教室、教研室、休息区等。
(二)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为15218.87平方米,地上5层。一层设置入口门厅、中庭、实训基地、训练基地、轨道实训室、设备用房等;二层设置实训室、实习实训培训基地、训练基地、设备用房等;三层设置一体化电教室、工作室、教研室、会议室、设备用房等;四层设置实训室、教室、设备用房等;五层设置实训室、发展中心、准备室、报告厅、会客室、设备用房等。
(三)7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均11993.04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一层设置入口门厅、活动室、门卫室、盥洗室、卫生间、开水间、宿舍等;二至六层每层设置盥洗室、卫生间、开水间、宿舍等;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生活水泵房、空气源泵机房等。
(四)铁道运输信号实训基地15282.07平方米,地上5层。一层设置入口门厅、中庭、实训室、设备用房及配套辅助用房等;二层设置实训室、演练室等;三层设置实训室、教室、教研室、设备用房等;四层设置活动室、实训室、工作室、教研室、设备用房等;五层设置实训室、准备室、报告厅、会客室、教室、设备用房等。
(五)大国工匠实验班实训基地3733.08平方米,地上2层。一层设置、会议室、车库、库房、维修间、弱电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等(地下设置直埋式消防水池);二层设置实训区、工作室、一体化教室、排烟机房、教研室等。
(六)连廊335.58平方米,设置在铁道运输信号实训基地与城市铁道交通产教融合协同创新中心两栋建筑的三至五层。
三、主要技术标准
本工程建筑均采用框架结构。建筑高度:铁道机车车辆综合实训基地21.28米、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基地和铁道运输信号实训基地均为23.9米、大国工匠实验班实训基地10.35米、7号学生公寓21.6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基础形式为天然地基独立扩展基础。地基基础设计等级7号学生公寓为乙级,其余均为丙级。设计使用年限均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铁道机车车辆综合实训基地、7号学生公寓地下部分建筑物耐火等级一级,其余建筑物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建筑物防雷等级均为二类,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均为D级。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大国工匠实验班实训基地、7号学生公寓为30升/秒,其余均为40升/秒。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均为15升/秒。自动喷淋系统用水量:铁道机车车辆综合实训基地、7号学生公寓为30升/秒。在大国工匠实验班实训基地和7号学生公寓地下分别设置有效容积为504立方米和432立方米消的防水池,在铁道机车车辆综合实训基地楼顶设容积为18立方米的高位水箱。各单体消防用电、安全防范技术系统用电、主要通道照明为二级负荷供电,其余负荷均为三级负荷供电。由市政引入两路10KV线路为本工程供电,各单体二级负荷采用两台变压器提供两路低压电源互为备用,弱电机房设置UPS不间断电源装置作为备用电源。应急照明采用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40分钟。
四、建设地点
永吉经济开发区羊草沟村(吉桦路666号),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五、建设年限
2年。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5026.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857.82万元,其他费用4821.56万元,预备费1347.18万元(详见附表)。资金来源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施工图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合规开工建设,落实“四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二)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情况,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开工后至竣工投用前,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三)省教育厅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省审计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监管、质量安全等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建设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