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发展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通榆瞻榆F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通发改字[2021]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11年9月29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11]1001号文件批复了通榆瞻榆F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111-220000-04-01-388126,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通榆新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容量4.95万千瓦,安装单机容量2000千瓦风电机组24台,单机容量1500千瓦风电机组1台,总投资49718.96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国家风电产业政策影响暂停建设。2020年3月17日,《吉林省能源局关于精准梳理存量未并网平价风电项目建设进度和并网时序的通知》(吉能新能[2020]61号)中明确,通榆瞻榆F风电场项目为存量未并网平价风电项目。由于近几年风电技术的持续快速发展,原批复的风电机组机型已不能适应风电场技术要求。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本着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风资源利用效率的原则,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你局申请,同意通榆瞻榆F风电场项目风电机组机型变更为单机容量5000千瓦风电机组9台,单机容量4500千瓦风电机组1台,总建设容量4.95万千瓦保持不变,总投资变更为40393.71万元。
请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办理土地等手续。请通榆县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