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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2〕173号

时间:2022-07-12 15:59:00 来源: 字体大小:

省教育厅: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吉教规划函〔202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改善吉林化工学院基本办学条件,促进学校长期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暨吉林省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吉咨综〔202224号),原则同意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 

  (审批平台代码:2103-220000-04-01-400019 

  二、建设主体 

  吉林化工学院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市丰满区石井沟街道,江炼小区北侧区域。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总占地面积67.54万平方米,本项目用地面积31.09万平方米。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建筑面积17.6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通用航空与冰雪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航空科技创新楼1栋,建筑面积0.59万平方米;绿色化工应用创新工程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综合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冰雪产业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栋,建筑面积合计2.4万平方米;学生公寓楼4栋,建筑面积合计4.8万平方米;食堂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建设标准运动场地以及道路、绿化、管网等配套附属工程;购置公用工程设备390台(套)。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3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8.37亿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学校通过事业结余资金0.9亿元、双吉校区政府收储资金1.67亿元、申请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0.8亿元(用于丰满校区通用航空与冰雪实训楼、航空科技创新楼、绿色化工应用创新工程实训楼建设,总投资1.91亿元)、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5亿元等多渠道自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吉林化工学院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请依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二)吉林化工学院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要求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化工学院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期间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适时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本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化工学院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你厅作为吉林化工学院的行业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导学校落实好各项批复要求,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要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吉教规划函〔202218号)中明确的你厅协调省财政厅解决吉林化工学院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事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由此产生的问题由你厅负责。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将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711日   

吉发改审批〔2022〕173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