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奇耐东响联合纤维高性能玻璃纤维及253#、475#玻璃球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前发改字﹝2022﹞85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203-220721-07-02-281734)总投资9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70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64.1平方米,主要建设窑炉车间、制氧站和地下消防水池;购置日生产能力66吨的纯氧燃烧窑炉、16条玻璃纤维生产线和2条玻璃球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制氧、除尘、脱销等辅助设施。根据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奇耐东响联合纤维高性能玻璃纤维及235#、475#玻璃球建设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22﹞43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2459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2799万千瓦时,天然气约732万立方米,柴油约87吨。计入松原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玻璃窑炉应采用全氧燃烧技术,碹顶砖、胸墙砖以及通路的盖板砖应选择具有优良抗高温蠕变性和耐热震性好的电熔莫来石砖,垂直烟道应选用电熔锆刚玉砖;无功功率补偿应采用低压动态补偿装置,补偿后的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应达到0.92以上;负荷变化大的循环水泵、空压机应采用变频控制;窑炉车间内应设置容积式换热器1台,回收窑炉鼓泡冷却水余热;窑炉车间屋面应采用金属夹芯板,制氧站屋面应采用B1级XPS保温板。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要求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