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收悉。
2021年2月,为加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有效带动省内中医疫病应急能力的提升,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和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依托医院名单的通知》要求,省发改委以吉发改审批[2021]28号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以下简称《原批复》),主要内容包括隔离病床普通40张,负压病床10张;将诊室及康复大厅20间隔墙拆除后安装ICU病床60张等。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下发《关于做好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印发《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指导方案》,对可转化传染病病区和ICU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普通隔离病床不少于200张、ICU床位数不少于60张、负压病房床位数不少于10张。
因此,《原批复》建设内容已不能满足国家指导方案要求。经省中医药管理局与建设单位认真研究,项目原建设地址已无法扩建,不能满足国家指导方案对普通隔离病床位数的建设要求,拟另行选址长春市二道区东河东路以北、英俊西街以西、新建二道中医院西北侧预留空地进行新建,以满足国家提出的新要求。据此拟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调整。根据吉林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关于报送〈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审意见〉的报告》(吉咨综[2022]43号),原则同意调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2-220000-04-01-835497)。
二、建设性质
《原批复》为改造,现调整为新建。
三、建设地点
《原批复》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烧锅院区内(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东盛路)。现调整为长春市二道区东河东路以北,英俊西街以西,新建二道中医院西北侧预留空地。
四、建设内容
调整后新建疫病防治基地总占地面积22974.87平方米,总建筑规模为12422平方米,包括住院楼119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3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10平方米),污水处理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项目设置床位270张,其中:负压病房5间(10床),可转化ICU病房1间(60床),平疫结合使用传染病隔离病房70间(200床),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应急移动智慧医院,提升应急救治物资储备能力及应急培训和临床科研能力,购置医疗设备544台(套)、应急车辆4台,加强公共卫生快速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加强急诊和院前急救能力建设。
五、总投资
《原批复》项目总投资14911.58万元,现调整为15962.56万元,增加1050.98万元。
六、建设年限
建设期调整为3年。
七、有关要求
请你单位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落实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与二道区中医院签定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内容,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加深合作层次,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建设实施。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