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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学生公寓42#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2〕323号

时间:2022-12-09 14:40: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学生公寓42#建设项目的请示》(校字〔2022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改善你校学生住宿设施条件,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学生公寓42#建设项目评估报告》(长咨评字〔2022140号)以及省教育厅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原则同意你校学生公寓42#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学生公寓42#建设项目 

  (审批平台代码:2211-220000-04-01-730801 

  二、建设主体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宽城经济开发区学建大路1111号,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校园内西北角预留空地。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1768.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91.22平方米。主要新建学生公寓42#1栋,设置学生宿舍、洗漱间、卫生间等功能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购置设备4台(套)。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目总投资3913.26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学校自筹解决。 

  七、其他要求 

  (一)你校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你校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期间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适时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本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你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省教育厅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五)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128   

吉发改审批〔2022〕323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