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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3〕6号

时间:2023-01-17 15:41: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吉林大学: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吉大校字〔20223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改善你校科研创新基础设施条件,更好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根据吉林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暨吉林省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审意见》(吉咨综〔20231号),原则同意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 

  (审批平台代码:2212-220000-04-01-995109 

  二、建设主体 

  吉林大学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高新区星河街以东、火炬路以南、云河街以西、公园绿地以北区域。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用地面积24107.69平方米,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1#基础科研楼,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包括化学合成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设施;2#测试中心楼,总建筑面积0.36万平方米,包括测试间、实验室等设施;3#先进制造楼,总建筑面积0.44万平方米,包括实验室、分析间、测试间等设施;4#协同创新楼,总建筑面积0.32万平方米,包括实验室等设施;5#博士后和专家学术综合楼,总建筑面积0.35万平方米,包括学术研讨室、博士后和专家公寓、食堂、师生活动室等设施;气瓶房1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门卫室1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变压器等工程设备100台(套)。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2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38亿元。所需资金通过省校共建资金2亿元、学校办学结余资金0.38亿元筹措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你校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好建设资金,并依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二)你校要强化项目管理,落实“四制”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要求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你校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逐月报送项目开工前至竣工投用期间的进展情况。同时,将进展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委。我委将适时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本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大学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将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3117   

吉发改审批〔2023〕6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