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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双阳区医院异地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吉发改审批〔2023〕104号

时间:2023-05-18 10:36:00 来源: 字体大小:

长春市发展改革 

  《关于申请审查长春市双阳区医院异地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发改环资202384)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211-220112-04-01-270004)总投资119649万元,总占地面积750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998.89平方米,新建床位928张,主要建设建(构)筑物11栋,包括门诊医技楼及住院部、供应中心专家公寓楼、传染病楼、设备用房、垃圾及污水站、氧气站、危险品库房、门卫4处。根据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双阳区医院异地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东方华太能评字2023105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5867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1985万千瓦时,天然气约282万立方米计入长春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低损耗SCB15系列变压器,变压器低压侧应选用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生活给水泵、采暖循环泵、空调冷却水泵、冷冻水泵应选用自带滤波装置的变频调速器;电梯应采用群控的控制方式,自动扶梯应采用无速度传感器矢量变频调速控制;楼梯口采用LED声控自动节能灯具;供热管网各环路的建筑入口处应安装采暖平衡阀,并设置阀门井;室外热力管道应采用直埋方式敷设,并采用聚氨酯发泡材料保温;换热站应设置气候补偿装置。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