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商请长春理工大学西校区9号学生公寓及第三教学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函》(吉教规划函〔2023〕29号)收悉。根据吉林省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报送<长春理工大学西校区9号学生公寓及第三教学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吉评审〔2023〕15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理工大学西校区9号学生公寓及第三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3〕234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长春理工大学西校区9号学生公寓及第三教学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8-220000-04-01-131034)。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9号学生公寓、第三教学楼和设备用房3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31783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管网等附属设施,购置公用工程设备92台(套)。具体内容如下:
(一)9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23400平方米,设置宿舍431间,地上六层。一层主要设置值班室、宿舍、独立学生活动室、卫生间等;二层主要设置宿舍、独立学生活动室、卫生间等;三至六层均设置宿舍、卫生间等;机房层主要设置楼梯间、电梯机房。
(二)第三教学楼建筑面积6984平方米,地上六层。一层主要设置教室、教研室、设备用房、收发室、卫生间等;二层至六层均主要设置教室、休息室、卫生间等;机房层主要设置楼梯间、电梯机房。
(三)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399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一层主要设置柴油发电机房、变电所、生活水泵房;地下一层主要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
三、主要技术标准
建筑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9号学生公寓23.7米、第三教学楼24米、设备用房5.7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9号学生公寓、第三教学楼为丙级,设备用房为乙级。设计工作年限均为50年。基础形式9号学生公寓、第三教学楼为桩基础,设备用房为独立基础加筏板基础。抗震设防烈度均为7度。建筑耐火等级9号学生公寓、第三教学楼均为二级设,备用房地下一级、地上二级。屋面防水等级均为Ⅰ级。建筑物防雷等级9号学生公寓、第三教学楼为二类,设备用房为三类。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D级。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9号学生公寓40升/秒、第三教学楼30升/秒,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均为15升/秒。消防水源由设备用房新建有效容积702立方米消防水池提供,火灾初期消防系统所需水量及水压由原有有效容积为18立方米的高位水箱提供。主要通道照明、消防应急照明、电梯、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弱电系统、弱电机房、生活水泵、变电所用电按二级负荷供电,其余用电均按三级负荷供电。由市政引来一路10千伏电源作为常用电源,在设备用房设置一台6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备用房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其余采用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疏散照明可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30分钟。
四、建设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7989号,长春理工大学西校区内。其中,9号公寓位于场区东侧、紧邻卫明街、南侧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教学楼位于场区第一教学楼西侧;设备用房位于场区第一教学楼东侧。
五、建设年限
2年。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6595.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14060.05万元,其他费用1745.38万元,预备费790.27万元。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长春理工大学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理工大学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落实好以工代赈有关要求,最大力度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三)长春理工大学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长春理工大学西校区9号学生公寓及第三教学楼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