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发展改革局,桦甸市龙达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桦甸市龙达矿业有限公司高丽屯铁矿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桦发改请〔2023〕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企业通过该项目建设,能够充分利用矿产资源,适应市场竞争需求,提高规模效益和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带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该项目经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认为,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建设规模适当,建设方案合理可行,满足国家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投资估算合理,技术经济可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文件要求,无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问题,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和技术标准,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区域资源,无重大公共利益的不良影响。经研究,原则同意桦甸市龙达矿业有限公司高丽屯铁矿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桦甸市龙达矿业有限公司高丽屯铁矿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8-220000-04-01-464816
二、项目法人单位
桦甸市龙达矿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吉林省桦甸市夹皮沟镇,西至采矿证最西点,坐标:X=4756152.03、Y=42613747.87;北至采矿证最北点,坐标:X=4756369.03、Y=42613808.87;东至采矿证最东点,坐标:X=4755795.75、Y=42615521.73;南至废石堆场最南点,坐标:X=4755529.76、Y=42614947.98。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9万吨/年,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设计服务年限34.4年,主要产品为铁矿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井巷工程、采矿设备、矿山机械、矿山供风供水管路、电气、暖通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备设施、公辅设施、电力、热力及给排水外网工程、总图道路运输工程等。
五、项目建设性质及期限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期2年。
六、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5067.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955.7万元,流动资金111.6万元。资金筹措全部由项目资本金解决,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投资比例100%。
七、相关要求
(一)桦甸市龙达矿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桦甸市龙达矿业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桦甸市发展改革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工业和信息化、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安全监管、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四)桦甸市发展改革局接到核准批复后,应加强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按照项目核准的相关内容进行建设,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