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发展改革委:
《松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华能松原燃机项目变更投资主体单位的请示》(松发改发〔2024〕1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2年2月10日,我委以《关于华能松原燃机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2〕21号)批复同意华能松原燃机项目建设,项目代码为2111-220700-04-05-318046。根据你单位报来情况,为推进该项目建设,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在松原市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并将华能松原燃机项目全权委托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建设与管理,因此,申请变更华能松原燃机项目投资主体单位。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华能松原燃机项目投资主体单位由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请你单位积极协调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完成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建成投产;并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特此批复。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