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 页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能源资源价格
吉林省物价局2015年12月1日关于调整升付油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时间:2015-12-02 15:14:00 来源: 字体大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747号)规定,决定于2015年12月1日24时起,将我省市场销售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分别降低145元和140元。同时,将按照国家规定的调后价格和我省现行成品油密度值计算的升付油最高零售价格一并予以公布

升价格表(201512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