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主题: | 初步设计和可研建设内容变更问题 |
咨询人: | 姜* |
咨询时间: | 2019-02-20 |
咨询内容: | 领导您好! 我们在具体工作中遇到一个水利项目,项目可研由省发改委审批,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审批,其初步设计概算并未超出可研总投资,但建设内容变更了,请问初步设计建设内容较可研变更超过多少需要重新批复? 由于工作经验不足,信息检索能力一般,我在网上未找到相关的具体规定,希望领导能予以解答,若能提供相关规定以供我们学习参考,将感激不尽,谢谢! |
回复内容: | 建议您参考:《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第二十条 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投资估算百分之十的,或者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报告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组织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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