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发改产业〔2020〕682号
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各县(市)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人社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工作部署,落实2020年全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继续做好我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死灰复燃工作,我们制定了《2020年吉林省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能遵照执行。
附件:2020年吉林省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
吉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
产能联席会议办公室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代章)
2020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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